一、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是什么
1、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具体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
(4)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是什么
1、提取租房用公积金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3、承租(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6、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等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