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没有结婚证,被法律视为无效婚姻,但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或无法证明购买资金完全由个人所有,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每人享有一半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和第三百零九条,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出资额确定份额,否则视为等额享有。
法律分析
没有特别约定或不能证明购买资金完全由个人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虽然不属于夫妻共有,但份额上也是一人一半。夫妻没有结婚证,但双方都没有配偶的。法律上认定为无效婚姻,双方没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和相互的夫妻权利和义务,但法律不干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关系存续期间,由共同生产取得的债权或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拓展延伸
无证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权:法律界的争议与实践
无证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权一直是法律界的争议焦点。在法律上,无证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经过正式登记的婚姻关系。对于这种婚姻形式,是否享有财产分配权一直备受争议。一些观点认为,无证事实婚姻应当享有与正式婚姻相同的财产分配权,因为事实婚姻同样具有夫妻共同生活、共同财产的特征。然而,另一些观点则认为,无证事实婚姻不具备法律认可的地位,因此不应享有财产分配权。实践中,不同地区和国家对于无证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权处理也存在差异。有些地方会根据事实婚姻的存在和共同财产的贡献程度,判断是否给予财产分配权。因此,无证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权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实践经验和公平原则,以确保合理的财产分配和保障当事益。
结语
无证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和争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或无法证明购买资金完全由个人所有的情况下,应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使无证事实婚姻不属于夫妻共有,但在份额上仍然应平分。尽管法律上认定这类婚姻为无效婚姻,双方没有夫妻关系和相互的权利义务,但法律不干涉。双方在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期间,共同生产所得的债权或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债权或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对于无证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权,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实践经验和公平原则,以确保合理的财产分配和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