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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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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2、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

(2)犯罪客观方面: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它是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之一。

(4)犯罪对象: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对象是公民的个人信息。后者则仅包括公民权利。

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一旦有其他的不法分子以非法的手段对他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侵害行为的,将视为违法犯罪的行为。遭到侵害的一方有权收集证据向当地的人民就侵犯的行为提起诉讼。

一、倒卖个人信息怎样处罚

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一般来讲,违反了对个别公民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是指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较大,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多人信息,多次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提供、出售给他人后,给公民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或者严重影响到公民个人的正常生活,或者被用于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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