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多少才定罪
1、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挪用罪应予立案:
(1)、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挪用尚未使用构成挪用罪吗
挪用尚未使用仍然构成挪用罪。
首先,从犯罪客体方面来讲,认定是否构成挪用罪,关键并不在于其是否实际使用了该,而在于的所有权中的使用权和占有权是否受到了侵犯。虽然没有实际使用,但是该已经脱离了单位的实际控制,单位对该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实际上已经受到了侵犯,对挪用罪的客体的侵犯已经完成。
其次,正确认定持有行为的性质,应当从挪用罪的“挪”和“用”相互关系中具体分析。“挪”和“用”二者之间存在有主次之分,其中“挪”是主行为,“用”是从行为。因为被挪出单位后,对的所有者而言,该已经被使用,“挪”本身已经包含有归个人使用的内容,此时处于行为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单位根本就没有实际使用的可能;对行为人而言,将从单位挪出后,实际上已经占有、支配了该,其对的使用行为已经完成,所存在的差异只是是否按照自己原有的目的和预订的用途进行使用而已。即使没有按照原来的目的和预订的用途使用,其挪后的“持有”状态本身就是使用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