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进行非法活动多少都构成犯罪。同时一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者一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也构成犯罪。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
一、挪用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的使用权。
二、构成挪用罪的情形包括: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2、挪用归个人使用;
3、进行非法活动的。
通常情况下,将挪用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即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那么就构成挪用罪的立案标准,如果将挪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可以构成挪用罪的立案标准。对于挪用罪的基本犯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存在加重情节的,那么就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挪用一个月内归还算不算犯罪
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对这种情况的定罪,没有要求挪用的数额要达到较大,也没有规定挪用达到多长时间,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挪用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
要看挪用的用途是不是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均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挪用罪。
挪用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