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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标准有哪些,酒驾新规酒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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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驾标准

血液中酒精含量

20mg100ml,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

血液中酒精含量≥

20mg100ml,为酒后驾驶

血液中酒精含量≥

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酒精度:酒的品种、正常范围、取值

3.6-4.

5、4

白酒:38

60、40

黄酒:10

16、12

红酒:7

16、10

血液总量:正常人体的血液总量大约占到人体体重的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八,这是个质量容积比。比如:一个体重六十公斤的人,他身体的血液有3600到4800ml。这里我们按65kg和7计算,血液总量为

4550ml,合45.5

(100ml)。

计算方法:血液中酒精含量

(mg100ml)酒中的酒精总量

(mg)血液量

(100ml)

二、法律依据

依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之规定,酒驾分为两种,1.饮酒后驾驶,2.醉驾驾驶,具体标准如下:3.1车辆驾驶人员:机动车驾驶人员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员。3.2酒精含量:车辆驾驶人员血液或呼气中的酒精浓度。3.3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3.4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相关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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