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或台胞证和户籍誊本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2、亲属关系证明
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明即可;父母子女关系的,提供父母结婚证明和子女出生证明即可
3、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造福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公证员应认真接待申请人,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
《公证程序规则》 第二十三条 还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目的;
2、核实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防止利用虚假的亲属关系达到出境的目的;
3、申请人、关系人的姓名(包括译名)、出生日期必须准确无误,相互间称谓关系应按我国法律规定和习惯上的统一称谓;
4、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要考虑使用国的特殊规定和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要求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