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总值班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医院实行24小时总值班制度,由院领导、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处理医院非正常上班时间的医务、行政、后勤、安全等方面的临时事宜,处理上级领导部门的紧急通知,和应急工作。承接当天紧急未办事宜。
二、负责全院应急抢救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品及车辆安排。
三、负责检查中午及夜间各岗位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中午12:00-13:00、晚上18:00-19:00各巡视一次。
四、负责晚20点以后的各楼层安全情况,每天晚19:50和保安人员巡视全院门窗、水电、开关及安全隐患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总值班室设在六楼16病室,除巡视以外,要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通畅,如巡视病房或有要事必须离开值班室时,要及时将去向告诉值班保安人员,以便寻找。
六、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无力解决,要立即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
七、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有问题于第二日上班向院办并要通报值班情况,由院办反馈主管部门。
八、值班人员要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当天自己找人调班。由于长时间外出请假经院办调换值班。
九、每班前,要做好总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固定资产交接。值班期间不得带其他人员进入值班室参观睡觉。
十、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中午12:00-14:00,晚18:00-次日08:00),当日值班人员次日下午安排好工作可休息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