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清理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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