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纪守法情况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2、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法律依据:
《公务员考核规定》 第四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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