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不立案被害人应该怎么办
如果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申请立案监督。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寻衅滋事的裁量标准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结伙斗殴的;(2)追逐、拦截他人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罚款基准:并处500元以下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结伙斗殴中,起主要作用的;(2)多次寻衅滋事,或者因寻衅滋事被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过;(3)追逐、拦截他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5)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其他危害后果的,适用情节较重处罚。罚款基准: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三、寻衅滋事罪的处罚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损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一)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纠集别人屡次实施前款行为,严峻损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够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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