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房屋质量检测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所有建设项目都严格按照核准的规划、设计和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各专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建筑渣土、施工机具和各类临时建筑等全部拆除清运完毕,对房屋进行质量检验,应归属于当地住房建设局或房管局等部门,对房屋质量要进行严格的检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手段有哪些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2、设置质量控制点;3、质量检查。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质检部门的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3、购房者,应该持房屋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消防手续等找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第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的,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进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3、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4、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5、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第三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3、购房者,应该持房屋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消防手续等找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第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的,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进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3、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4、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5、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第三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1种观点: 个人房屋检测与鉴定通常是为了评估房屋的结构安全、建筑质量、装修情况等,以确定房屋的实际价值和潜在问题。以下是一般情况下进行个人房屋检测与鉴定的步骤和注意事项:1. **选择专业机构**:首先要选择有资质和信誉的专业机构或房屋检测公司进行检测与鉴定。确保机构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能够提供准确的评估报告。2. **预约检测**:与选定的机构联系,预约房屋检测的时间和地点。通常会安排专业的检测人员前往房屋进行检测工作。3. **检测过程**:检测人员会对房屋的结构、电气、水暖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他们可能会使用专业设备进行检测,如测量仪器、红外线相机等。4. **鉴定报告**:检测完成后,专业机构会出具详细的检测报告,包括对房屋结构、设备、装修等方面的评估和建议。报告中会列出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5. **根据报告采取行动**:根据检测报告中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取相应的行动,如修复房屋问题、改善装修、提升房屋价值等。在进行个人房屋检测与鉴定时,建议选择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并认真阅读检测报告,了解房屋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如果发现严重问题,可以考虑进行修复或改进,以确保房屋的安全和价值。
第2种观点: 房屋质量检测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所有建设项目都严格按照核准的规划、设计和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各专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建筑渣土、施工机具和各类临时建筑等全部拆除清运完毕,对房屋进行质量检验,应归属于当地住房建设局或房管局等部门,对房屋质量要进行严格的检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手段有哪些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2、设置质量控制点;3、质量检查。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质检部门的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3种观点: 一、房屋安全鉴定找哪个部门1、房屋安全鉴定找的部门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房屋未交付使用,可找当地建筑部门的质检站来检测,是专门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部门;(2)要是交付了一年后,就要找专业正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来检测,根据检测结论给出权威的鉴定结果。2、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第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二、房屋安全鉴定程序包括哪些房屋安全鉴定包括的程序如下:1、委托人需填写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房屋纠纷鉴定需由纠纷双方共同填写或由委托鉴定;2、委托人交纳鉴定费,收费标准见附表;3、现场查勘。鉴定站派不少于两名的持有《房屋安全鉴定员证》的鉴定人员到现场查勘,绘制房屋平面图,标明检查情况;4、检测验算。
第1种观点: 个人房屋检测与鉴定通常是为了评估房屋的结构安全、建筑质量、装修情况等,以确定房屋的实际价值和潜在问题。以下是一般情况下进行个人房屋检测与鉴定的步骤和注意事项:1. **选择专业机构**:首先要选择有资质和信誉的专业机构或房屋检测公司进行检测与鉴定。确保机构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能够提供准确的评估报告。2. **预约检测**:与选定的机构联系,预约房屋检测的时间和地点。通常会安排专业的检测人员前往房屋进行检测工作。3. **检测过程**:检测人员会对房屋的结构、电气、水暖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他们可能会使用专业设备进行检测,如测量仪器、红外线相机等。4. **鉴定报告**:检测完成后,专业机构会出具详细的检测报告,包括对房屋结构、设备、装修等方面的评估和建议。报告中会列出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5. **根据报告采取行动**:根据检测报告中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取相应的行动,如修复房屋问题、改善装修、提升房屋价值等。在进行个人房屋检测与鉴定时,建议选择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并认真阅读检测报告,了解房屋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如果发现严重问题,可以考虑进行修复或改进,以确保房屋的安全和价值。
第2种观点: 房屋质量检测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所有建设项目都严格按照核准的规划、设计和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各专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建筑渣土、施工机具和各类临时建筑等全部拆除清运完毕,对房屋进行质量检验,应归属于当地住房建设局或房管局等部门,对房屋质量要进行严格的检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手段有哪些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2、设置质量控制点;3、质量检查。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质检部门的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3种观点: 一、房屋安全鉴定找哪个部门1、房屋安全鉴定找的部门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房屋未交付使用,可找当地建筑部门的质检站来检测,是专门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部门;(2)要是交付了一年后,就要找专业正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来检测,根据检测结论给出权威的鉴定结果。2、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第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二、房屋安全鉴定程序包括哪些房屋安全鉴定包括的程序如下:1、委托人需填写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房屋纠纷鉴定需由纠纷双方共同填写或由委托鉴定;2、委托人交纳鉴定费,收费标准见附表;3、现场查勘。鉴定站派不少于两名的持有《房屋安全鉴定员证》的鉴定人员到现场查勘,绘制房屋平面图,标明检查情况;4、检测验算。
第1种观点: 个人房屋检测与鉴定通常是为了评估房屋的结构安全、建筑质量、装修情况等,以确定房屋的实际价值和潜在问题。以下是一般情况下进行个人房屋检测与鉴定的步骤和注意事项:1. **选择专业机构**:首先要选择有资质和信誉的专业机构或房屋检测公司进行检测与鉴定。确保机构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能够提供准确的评估报告。2. **预约检测**:与选定的机构联系,预约房屋检测的时间和地点。通常会安排专业的检测人员前往房屋进行检测工作。3. **检测过程**:检测人员会对房屋的结构、电气、水暖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他们可能会使用专业设备进行检测,如测量仪器、红外线相机等。4. **鉴定报告**:检测完成后,专业机构会出具详细的检测报告,包括对房屋结构、设备、装修等方面的评估和建议。报告中会列出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5. **根据报告采取行动**:根据检测报告中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取相应的行动,如修复房屋问题、改善装修、提升房屋价值等。在进行个人房屋检测与鉴定时,建议选择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并认真阅读检测报告,了解房屋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如果发现严重问题,可以考虑进行修复或改进,以确保房屋的安全和价值。
第2种观点: 一、房屋安全鉴定找哪个部门1、房屋安全鉴定找的部门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房屋未交付使用,可找当地建筑部门的质检站来检测,是专门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部门;(2)要是交付了一年后,就要找专业正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来检测,根据检测结论给出权威的鉴定结果。2、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第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二、房屋安全鉴定程序包括哪些房屋安全鉴定包括的程序如下:1、委托人需填写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房屋纠纷鉴定需由纠纷双方共同填写或由委托鉴定;2、委托人交纳鉴定费,收费标准见附表;3、现场查勘。鉴定站派不少于两名的持有《房屋安全鉴定员证》的鉴定人员到现场查勘,绘制房屋平面图,标明检查情况;4、检测验算。
第3种观点: 房屋质量检测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所有建设项目都严格按照核准的规划、设计和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各专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建筑渣土、施工机具和各类临时建筑等全部拆除清运完毕,对房屋进行质量检验,应归属于当地住房建设局或房管局等部门,对房屋质量要进行严格的检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手段有哪些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2、设置质量控制点;3、质量检查。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质检部门的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3、购房者,应该持房屋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消防手续等找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第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的,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进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验收是由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主管部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的验收。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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