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需要提交材料: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为住宅的需要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申请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等。2、办理程序:受理人员受理;地段管理人员核查;所长批准;受理人员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可以到直接到当地的工商局办理的,只要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经营场所的相关手续、租赁合同等,就可以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了;如果您经营的行业涉及食品、餐饮等需要其他许可证的,就要在工商局通过名称预先核准后,先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办理相关的许可证,才可以去工商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1种观点: 个体工商户需要到备案才能刻制公章。而对于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如果需要刻制印章,就必须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需要到备案才能刻制公章。对于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如果需要刻制印章,就必须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拓展延伸个体户需要备案吗?根据我国《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户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无需再次进行备案。个体户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件等有关证件,以便工商部门对其进行注册登记和备案管理。然而,个体户在经营过程中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按时提交经营报告、税务申报等材料,否则将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等后果。此外,个体户在经营过程中也应关注自身信用记录,避免因违规经营而导致信用污点和不良后果。总之,个体户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无需再次进行备案,但需要遵守相关法规,按时提交有关材料,并关注自身信用记录。结语总之,个体工商户需要备案才能刻制公章,而其他组织则需要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派出所可能接到市民报警或者例行检查对你的店铺查询,是有权查你的营业执照的,但无权注销收缴执照,这是工商部门的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六条 机关的人民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3种观点: 个体工商户办理好营业执照后必须去税务局进行登记备案。如果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不需要备案,对于一些特殊的个体经营户来说,他们在办理了营业执照之后,还必须到工商局去办理一个营业执照备案才可以。(1)申请人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到共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2)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县级门备案。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去工商局办理备案,准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派出所可能接到市民报警或者例行检查对你的店铺查询,是有权查你的营业执照的,但无权注销收缴执照,这是工商部门的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六条 机关的人民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派出所来查营业执照,派出所可能接到市民报警或者例行检查对店铺查询。派出所是有权查看营业执照的,但无权注销收缴执照,这是工商部门的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机关、机关依法执行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派出所可能接到市民报警或者例行检查对你的店铺查询,是有权查你的营业执照的,但无权注销收缴执照,这是工商部门的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六条 机关的人民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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